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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Store 禮品卡
條款與條件
Apple Store禮品卡係由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發行管理,僅可在台灣境內的 Apple直營店、apple.com/tw或致電 0800-020-021作購物用途。
禮品卡不可加值、不能在Apple Media Services或Apple 經銷商處使用、購買其他 Apple禮品卡、兌回現金(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或用於台灣境外地區出貨。此卡加進你的 iOS裝置的Wallet app 後仍保持有效。禮品卡如有遺失、被盜或未經您許可的使用,Apple 或發行人概不負責。卡片切勿離身,它很貴重且任何尋獲卡片之人均得使用之。
若禮品卡有毀損或變形但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認者,您仍可繼續使用禮品卡或要求補發新卡。實體禮品卡補發費用為每次新臺幣五十元,磁條或晶片禮品卡補發費用每次為新臺幣一百元。
若您欲購買的Apple產品價格超過禮品卡的餘額,您有可能需額外付費。這似乎顯而易見,但我們想要確認您已充分知悉。禮品卡不得轉售。
如法律禁止或限制即宣告無效。請知悉Apple為擔保Apple Store禮品卡之履約責任所設立信託專戶之受益人為Apple而非您,但Apple破產、歇業或有其他信託契約書所載事由時不在此限。禮品卡適用的條款及細則得隨時不經通知而修改,且可能有部份產品無法使用禮品卡來進行購買。如欲了解現行條款、細則 及限制,請前往www.apple.com/go/agc。禮品卡的使用受台灣法律管轄。如欲查詢禮品卡餘額請致電 0800-020-021或前往 www.apple.com/go/gcb/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