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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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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這些維修條款及細則(下稱「協議」)構成你與 APPLE 公司之間的協議(如國家/地區差異部分所述,並於整個協議中指定),如果服務不在 APPLE 有限保養條款、APPLE 公司所管理的延長服務合約或你的法定消費者權利範圍內,則這些條款及細則將適用於你的訂單。
消費者保護法:對於在所居住國家/地區受消費者保護法律或法規保障的消費者,本協議賦予的權益附加於此類消費者保護法律和法規所賦予的一切權利和彌償之上,你應該向所居住國家/地區的公民諮詢服務查詢有關這些權利的更多詳情。
- 服務與產品。
1.1 服務。對於服務訂單,Apple 公司將按照向你所述的方式按既定的估計費用為你的 Apple 產品提供服務,除非此類費用經你事先口頭或書面同意下修改。除非另有說明,否則 Apple 公司將提供維修或更換服務以解決產品物料或工藝上的瑕疵。對於因產品上駐留或記錄的任何軟件或資料故障或不相容而引致的問題,將不會獲得服務。Apple 公司可能會在服務過程中安裝系統軟件更新,避免你的 Apple 產品還原至較早版本的系統軟件。系統軟件更新後,你 Apple 產品所安裝的第三方應用程式可能會與 Apple 產品不相容或無法使用。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你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地區。維修選項、零件供應情況和回應時間可能因國家/地區而異。
1.2 資料傳輸服務。如果你的 Apple Mac 產品能儲存軟件程式、資料或其他資訊(下稱「資料」),Apple 公司可能會嘗試將所述資料傳輸到替換裝置。資料可能會在服務期間遺失,如有此情況,Apple 公司對任何資料遺失概不負責。
a. 作為任何資料傳輸服務的一部分,無論 Apple 公司是否成功將資料從原有裝置傳輸到替換裝置,Apple 公司都會刪除原有裝置上的所有資料。你應該另行備份裝置資料內容、移除你想保護的所有個人資料,並停用所有保安密碼。資料可能會在服務期間遺失、被取代或重新格式化。在此情況下,Apple 公司及其代理對裝置所載的軟件程式、資料或其他資訊的任何遺失概不負責。
b. 資料傳輸服務涉及將資料直接從原有裝置傳輸到替換裝置,或你提供的相容外置資料儲存裝置。Apple 公司不會將資料傳輸到任何 Apple 公司擁有或第三方擁有的資料儲存系統或裝置,也不會在任何資料傳輸服務的過程中儲存有關資料副本。
1.3 零件和人手。Apple 公司可能會提供零件和人手,但亦可能會指示你自行更換個別易於安裝的零件,如下所述。為你的產品提供服務時,Apple 公司可能會視乎適用法律採用由全新和/或用過的 Apple 正品零件所組成、且經過測試並通過 Apple 功能要求的零件或產品。服務期間換出的零件或產品將由 Apple 公司保留作為其財產,替換零件或產品則為你的財產。換出的零件和產品通常可以維修,並由 Apple 公司有償更換或維修。Apple 公司提供服務所用的 Apple 產品或替換零件來源地,可能有別於 Apple 產品或原裝零件的來源國家/地區。如果適用法律規定 Apple 公司須於你要求時將換出的物品退還給你,你同意向 Apple 公司支付替換物品的零售費用和運費。
1.4 服務方案。Apple 公司將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案提供服務,並視乎適用法律和情況(特別是根據 Apple 產品的類型)選擇提供服務的方式:
A DIY 零件服務。DIY 零件服務可讓你自行維修產品。如果 Apple 公司確定你可以使用 DIY 零件服務,將會向你寄送 Apple 產品適用的替換零件。替換零件將附有安裝說明以及退回所換出零件的任何要求。對於需要退回換出零件的 DIY 零件服務,你必須提供信用卡詳細資料作為退回換出零件的擔保。所有需要退回的換出零件須於 Apple 公司寄送替換零件給你當日起計十 (10) 天內退回給 Apple 公司(下稱「退回期限」)。如果 (i) 你未能在退回期限內按指示退回換出的零件,或 (ii) 因服務排除情況而致換出的零件不符合服務資格(如下所述),你將須支付預約服務時所同意的金額。如果換出的零件無需退回,Apple 公司將於寄送替換零件或產品時附上安裝說明以及處置換出零件的任何要求。Apple 公司對 DIY 零件服務相關的任何人手費用概不負責。
B 直接郵寄服務。如果 Apple 公司確定你的產品符合直接郵寄服務的資格,你將須按照 Apple 公司指示將產品寄送到 Apple 維修服務地點。Apple 公司可能會提供預付運單(如果你沒有原本的包裝,Apple 公司可能會向你寄送包裝物料)。如果 Apple 公司沒有提供預付運單或包裝,你必須按照預約服務時的指示安排包裝和寄送產品至 Apple 維修服務地點。建議你考慮為包裹購買保險,以防運送期間損壞或遺失。服務完成後,Apple 維修服務地點將向你退回維修好的產品或向你提供替換產品。
C 快速更換服務 (ERS)。
i. 如果 Apple 公司確定你的產品符合 ERS 資格,而且你選擇向 Apple 公司提供信用卡詳細資料以預約 ERS,Apple 公司便會將替換產品寄送到你指定的地點。你須確保 Apple 公司在寄出替換產品當日起計十 (10) 天內收到你退回的產品(下稱「退回期限」)。你必須按照 Apple 公司的指示,將原有產品放入原先運載替換產品的包裝內退回。Apple 公司將保留原有產品,你則保留替換產品。
ii. 對於 ERS,Apple 公司將於寄出替換產品時向你的信用卡收取 ERS 費用,詳見下表所示的服務 FAQ 網頁(下稱「服務 FAQ」)。替換產品寄出時,Apple 公司將向你的信用卡索取授權,授權金額相等於新產品的替換價值(下稱「替換價值」),如服務 FAQ 中所述。此授權將由 Apple 公司管理,適用於任何不符合保養範圍外服務資格的原有產品損壞、原有產品遺失或其他應向 Apple 公司支付的款項。 維修項目在以下情況屬於保養範圍外:
- 你的產品不再受 Apple 公司保養、AppleCare 服務計劃或消費者保護法保障。
- 你報告的問題由意外損壞或未經授權的改動所致,或所述意外損壞或未經授權的改動導致 Apple 公司無法處理你報告的問題。
產品 服務 FAQ 產品iPhone產品iPad
iii. 如果 Apple 公司在退回期限內收到的原有產品不符合保養範圍外服務資格,將向你的信用卡收取一筆額外費用,金額相當於新產品的替換價值(下稱「替換價值」)和保養範圍外服務費的差額,如服務 FAQ 網頁所述。因未經授權改動而無法操作,或因災難性損壞而故障(例如產品分成多塊)的原有產品都是不符合保養範圍外服務資格的例子。
iv. 如果在退回期限內將原有產品退回給 Apple 公司,則在確認所有其他適用費用都已支付後,替換價值餘額將退回到你的信用卡。如果 Apple 公司未能在退回期限內收到原有產品,將向你的信用卡收取替換價值。此處所述的全部費用和收費均不包括所有適用稅項。
1.5 服務選項的變更。Apple 公司保留權利隨時更改為你提供的服務選項,變更不會影響已經開始的服務。
1.6 僅限最終用戶。Apple 公司僅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銷售和寄送產品。你不得購買產品轉售。如果 Apple 公司懷疑你購買產品是為了轉售,Apple 公司保留權利拒絕或取消你的訂單。
1.7 不向未成年人出售。根據此等條款購買產品只適用於成年人士。
1.8 服務排除情況與診斷費用。若 Apple 公司檢查你的產品並確定以下情況,將有權按照下文的「國家或地區差異」表格所述向你收取診斷費用(下稱「診斷費用」):(i) 你的產品不需要維修;(ii) 你的產品因駐留或記錄的軟件或資料而故障或不相容;(iii) 因並非 Apple 公司或 Apple 品牌提供的零件故障而需要維修;(iv) 需要額外人工或零件但未有計入原本的估計費用中,而你不同意授權 Apple 公司根據修訂後的估計費用安排服務;或 (v) 因序號遭更改、塗污或移除而無法提供服務,或產品因意外、濫用、液體潑濺或浸沒、疏忽、濫用(包括由 Apple 公司或 Apple 授權維修供應商以外的任何人士錯誤安裝、維修或維護)、未經授權的改動、極端環境(包括極端溫度或濕度)、極端物理或電子壓力或干擾、電力波動或突波、閃電、靜電、火災、天災或其他外來原因(下稱「服務排除情況」)。Apple 公司將會不安排維修並退還產品給你,並可能向你收取診斷費用。
國家或地區 診斷費用 國家或地區澳洲診斷費用不多於一百澳元 ($100 AUD)國家或地區加拿大診斷費用不多於一百加元 ($100 CAD)國家或地區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或地區/英國診斷費用不多於一百歐元 (EUR 100)
英國:100 英鎊 (£100)
挪威:993 挪威克朗 (NOK 993)
丹麥:744 丹麥克朗 (DKK 744)
瑞典:1.029 瑞典克朗 (SEK 1.029)
瑞士:105 瑞士法郎 (CHF 105)
波蘭:450 波蘭茲羅提 (PLN 450)國家或地區Hong Kong診斷費用不多於七百八十港元 ($780) 連適用稅項國家或地區日本診斷費用不多於一萬日圓 (Y10,000) 連適用稅項國家或地區馬來西亞診斷費用不超過 250 馬來西亞令吉 (RM 250) (含適用稅金)國家或地區紐西蘭診斷費用不多於一百三十紐元 ($130 NZD)國家或地區新加坡診斷費用不多於一百八十新加坡元 ($180) 連適用稅項國家或地區美國診斷費用不多於一百美元 ($100 USD) 連適用稅項。1.9 保障範圍的例外情況。本協議下的服務僅適用於並提供予以下國家或地區的居民:澳洲、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捷克共和國、丹麥 (不包括格陵蘭和法羅群島)、德國、芬蘭 (不包括奧蘭群島)、法國 (不包括科西嘉島、海外行政區和和地區)、香港、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 (不包括撒丁島)、日本、盧森堡、馬來西亞、摩納哥、荷蘭、波蘭、西班牙 (包括巴利阿里群島,但不包括加那利群島、休達、梅利利亞)、新加坡、瑞典、瑞士、列支敦士登、紐西蘭、挪威 (不包括斯瓦爾巴)、泰國、土耳其、英國 (不包括曼島)、越南,以及美國五十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居民。若法例禁止,本協議下的服務將無法使用。
1.10 寄送。Apple 公司可能會估算何時將替換產品或包裝箱寄送給你,以便為你提供服務。當訂單準備好寄送或已經寄送,Apple 公司將無法更改送貨地址。請注意,對於需要簽名的送貨,如果你願意承擔訂單在無人在送貨地址時送達的風險,你可以授權 Apple 公司安排無需簽名的送貨。
1.11 客戶的責任。
1.11.1 Apple 公司將為你提供運送和包裝指示。對於因你未能遵守指示而導致的產品或零件遺失或損壞,你將須承擔責任。
1.11.2 你有責任備份全部現有資料、軟件和程式,並在接受服務之前刪除全部現有資料。對於因 Apple 公司所提供服務而導致的任何資料或程式遺失、還原或外洩,或裝置無法使用,Apple 公司概不負責。你聲明你的產品不含非法檔案或資料。
1.11.3 廢棄財產。除非你另行作出指示,否則 Apple 公司會將維修好或替換的產品寄送到你授權服務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如果你的產品因無法在所提供地址完成交付而退回給 Apple 公司,Apple 公司將嘗試聯絡你索取替代郵寄地址。如果你未能在六十 (60) 天內提供地址讓 Apple 公司或其代理交付你的產品(詳見下文的「國家或地區差異」部分,以了解任何適用的例外情況),Apple 公司將會通知你產品已視為被廢棄。Apple 公司將向你授權服務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寄送通知。對於你的廢棄產品,Apple 公司可能會根據適用法律規定處置,具體可能會透過公開或不公開銷售形式出售你的產品,以支付任何未付的服務費用。Apple 公司保留對未付費用的法定及任何其他合法留置權。
對於奧地利、捷克共和國和德國以外的歐洲客戶:如果你在收到 Apple 公司通知產品完成維修後的六十 (60) 天內未有領取產品並支付所有應繳費用,Apple 公司將會設定領取產品的期限。Apple 公司將按照你授權維修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向你寄送通知。如果你仍然沒有領取產品,Apple 公司可能會就任何損害向你索償,包括有關產品的任何費用或存放。Apple 公司保留對未付費用的法定及任何其他合法留置權。
對於奧地利、捷克共和國或德國的客戶:Apple 公司有權保留你的產品,直至你全數支付所有維修費用。如果你在收到 Apple 公司通知產品完成維修後六十 (60) 天內未有領取產品並支付所有應繳費用,Apple 公司將會請你領取產品和/或接受產品交付,以換取你支付有關費用。據理解,在不損害 Apple 公司獲得損害賠償的權利下,你將承擔因保管產品而衍生的所有費用,而 Apple 公司保留對未付費用的法定及任何其他合法留置權。
1.11.4 服務資料。在預約服務的過程中,你必須就影響你產品的問題提供描述,以便 Apple 公司了解並重現問題。
1.11.5 Apple 公司建議你查閱服務訂單狀態資料:apple.com/support/repairstatus/
1.11.6 披露未經授權的改動和非 Apple 服務。在預約服務的過程中,你必須通知 Apple 公司你產品的任何未經授權改動,或任何並非 Apple 公司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下稱「AASP」)所作的維修或更換。對於在維修過程中,因任何未經授權的改動或並非 Apple 公司或 AASP 所作的維修或更換而導致的產品損壞,Apple 公司概不負責。如有損壞,即使產品在保養或 AppleCare 服務計劃的保障範圍內,Apple 公司也會要求你授權支付完成服務所需的任何額外費用。若你拒絕授權,Apple 公司可能不會維修並將處於損壞狀態的產品退回給你,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訂單與付款。
2.1 付款。付款條款由 Apple 公司全權酌情決定,除非 Apple 公司另有同意,否則 Apple 公司必須在接受訂單之前收到付款詳細資料。
2.2 付款方式。Apple 公司允許你在提供服務的國家或地區適用且接受的情況下(香港、日本和新加坡除外)使用信用卡、扣賬卡或支票卡,或使用其他預先安排的付款方式(除非 Apple 公司同意其他信用條款)購買或下訂單(需要保證退回換出的零件或產品)。當你向 Apple 公司提供付款卡資料時,Apple 公司將索取卡公司對訂單金額的預先核准,這可能會導致相應的可用信用額在預先核准生效期間暫時被凍結。未處理你的訂單之前,Apple 公司不會向你的信用卡收費,也不會透過你的扣賬卡或支票卡處理交易。若帳單地址在購物或下訂單的國家或地區以外,Apple 公司可能無法接受相關的信用卡、扣賬卡或支票卡。扣賬卡和支票卡可能有每日支出限制,繼而可能大幅延遲訂單的處理。Apple 公司需要你的信用卡、扣賬卡或支票卡安全碼,以防止他人未經授權使用你的付款卡。安全碼是付款卡專有的三位數或四位數數字,可能印於卡正面凸印的帳號上方,或印於卡背面的簽名欄位上。
2.3 價格。Apple 公司致力就目前的 Apple 公司產品和服務提供具競爭力的價格,訂單總額將包括訂單處理當天的產品或服務價格。Apple 公司保留權利隨時更改所顯示的產品或服務價格,尤其更正價格錯誤。價格變動不會影響已經開始的服務。
2.4 確認。Apple 公司將於收到訂單後隨即透過電郵向你發送訂單確認訊息。當 Apple 公司接受你的訂單時,你將透過平郵或電郵形式收到確認訊息。
2.5 退款。除下文「保養與責任限制」部分所述的情況外,Apple 公司不為服務訂單提供退款。
3. 保養與責任限制
3.1 服務保養。對於所有服務訂單,Apple 公司保證 (1) 完成的服務將由服務當日起計九十 (90) 天內符合描述;(2) 除以下分節所述的電池外,服務所用的全部零件或產品將由服務當日起計九十 (90) 天內不會出現物料和工藝瑕疵;且 (3) Apple Mac 手提電腦接受 Apple 公司電池更換服務時所安裝的電池將於服務當日起計一年內不會出現物料和工藝瑕疵。本保養屬明示的有限保養。如果在適用保養期內提供了不符合條件的服務,或替換零件或產品出現瑕疵,Apple 公司將自行決定或按照法律要求 (a) 重新執行服務以符合描述;(b) 使用由全新和/或用過的 Apple 正品零件所組成、且經過測試並通過 Apple 功能要求的零件或產品來維修或更換相關零件或產品, 或 (c) 退還已向 Apple 公司支付的服務費用。
澳洲:本政策中有關退貨、退款和保養的權利,附加於你在《2010 年消費者與競爭法》及其他適用的澳洲消費者保護法律和法規下可能享有的法定權利之上。我們的產品和服務享有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能排除的保證。
若我們的服務出現重大故障,你有權:(1) 向我們取消服務訂單;(2) 就未使用的部分獲得退款,或就降值獲得賠償。 如果服務故障不構成重大故障,你有權等待我們在合理時間內修正故障。如果故障未能修正,你有權取消服務訂單並就任何未使用部分索取退款,也有權就服務故障所造成的任何其他合理可預見之損失或損害獲得賠償。
另外,你有權就出現重大故障的產品獲得維修、更換或退款,以及就任何其他合理可預見的損失或損壞獲得賠償。如果產品品質未達標準而不構成重大故障,你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產品。如果未獲維修,你有權就產品要求退款或更換。 Apple 公司可能會根據適用法律,使用由全新和/或用過的 Apple 正品零件所組成、且經過測試並通過 Apple 功能要求的零件或產品。你確認知悉產品維修可能會導致資料遺失。這並不影響裝置按照本保養接受維修服務時可於其他方面享有的消費者保護法權利。 個別法律(包括《2010 年消費者與競爭法》)可能默示不可排除、限制或修改,或於有限範圍外不可排除、限制或修改的保證或條件,或對 Apple 公司施加如此的義務。 請依據此等法律規定解讀本條款及細則。如果這些法律規定適用,則在 Apple 公司具有相關權限的範圍內,Apple 公司將對其於這些規定下任何申索的責任限制為 (1) 再次提供服務或 (2) 支付再次提供服務的費用。
巴西:Apple 公司在維修 Apple 產品時不會使用翻新或用過的產品或零件。
加拿大: 除本協議所列的權利外,魁北克居民亦受該省的消費者保護法管轄。
捷克共和國:對於捷克消費者,本協議附加於且不會影響你作為消費者可享的強制性權利。有關消費者權利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本協議第 6(B) 條。
丹麥:對於丹麥消費者,本保養提供的權利附加於且不會影響你作為消費者可享的強制性權利,包括《商品銷售法》中所包含的權利,也就是你有權在其中規定的兩年申索期(即購買日期起計兩年內)到期之前就不合標準的事宜提出投訴。此外,如果維修產品在 90 天保養期滿後但在完成服務當日起計兩年內出現故障,而此等故障確定源於所提供的服務不合標準所致,消費者可於 Apple 公司酌情決定下獲再次安排服務,或就已付的服務費獲得退款。
紐西蘭:本政策中有關退貨、退款和保養的權利,附加於你在《1993 年消費者保證法》及其他適用的紐西蘭消費者保護法律和法規下可能享有的法定權利之上。
對於我們的產品,閣下有權就重大故障獲得更換或退款,並就此類故障所致的任何合理可預見之損失或損壞獲得賠償。如果產品品質未達標準而不構成重大故障,閣下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產品。
如果我們的服務出現重大故障,閣下有權:(1) 向我們取消服務訂單;及 (2) 就未使用的部分獲得退款,或就降值獲得賠償。 閣下也有權就任何其他合理可預見的損失或損害獲得賠償。 如果並非重大故障,你有權等待我們在合理時間內糾正服務問題,如果未能糾正,則你有權取消服務訂單並就未使用的部分獲得退款。
Apple 公司可能會根據適用法律,使用由全新和/或用過的 Apple 正品零件所組成、且經過測試並通過 Apple 功能要求的零件或產品。你確認知悉產品維修可能會導致資料遺失。這並不影響裝置按照本保養接受維修服務時可於其他方面享有的消費者保護法權利。
芬蘭:對於芬蘭消費者,本協議下的權利附加於《芬蘭消費者保護法》(38/1978,修訂版)條文所賦予的消費者法定權利。
挪威:對於挪威消費者,本協議項的權利附加於《挪威消費者手工藝服務法》(håndverkertjenesteloven) 和/或《挪威消費者購買法》(forbrukerkjøpsloven) 所賦予的法定權利,包括你有權使用最長的申索期限,即維修或購買當日起計的兩年內。
3.2 免責聲明。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協議中的明示保證、條件和彌償具有排他性,並取代所有其他保證、條件、條款、承諾、義務和陳述,無論是口頭或書面、法定、明示或暗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Apple 公司明確否認並排除與本協議相關或由本協議以任何形式衍生的任何及所有法定和默示保證、條件、條款、承諾、義務和陳述,包括對適銷性,令人滿意之質量、護理、技能或特定用途適用性之默示保證或條件。
3.3 責任限制。如果你是消費者,你可能對本協議下提供的服務和產品具有某些額外權利。請咨詢你當地的消費者權益機關,以深入了解你可享的權利。如果不受這些權利涵蓋,APPLE 公司概不承擔此處所訂彌償以外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因產品無法使用、利潤損失、業務損失、資料或軟件遺失、損毀或外洩,或服務的提供而衍生的任何責任。除非本文明確規定,否則對於任何衍生、特殊、間接或懲罰性損害(即使 APPLE 公司已被告知有可能發生該等損害)或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申索,APPLE 公司概不承擔責任。你同意對於購買產品相關的任何責任,APPLE 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超出訂單金額的損害賠償。對於消費者個案,(1) 個人死亡和受傷以及 (2) 欺詐的責任可能大於疏忽造成的損失,APPLE 公司在此情況下不會尋求排除有關責任。
3.4 某些州、省和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附帶或後果性損害,或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默示保證或條件的期限,因此這些限制或排除項目可能不適用於你。明示的有限保養賦予你特定的法律權利,你也可能擁有視乎州、省或司法管轄區而異的其他權利。
日本: 在不違背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的情況下,如果《日本消費者合約法案》適用,而損害賠償是因為 Apple 公司的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而產生,則限制 Apple 公司因本身違約或侵權而衍生此等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條款將不適用。
4. 出口管制。除非獲得產品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授權,否則你不得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出口或再出口接受服務的產品。特別是(但不以此為限)產品不得在違反出口法的情況下出口或再出口,包括出口或再出口到任何遭美國禁運的國家或地區,或給美國財政部的特別指定國民名單或美國商務部的被禁人士或機構名單上的任何人士。你聲明自己並非身處向你提供產品會違反適用法律的任何國家/地區或名單上,你也同意不會將產品用於適用法律禁止的任何目的。
5. 一般規定.
5.1 印刷錯誤。Apple 公司對印刷錯誤概不負責。如果你在下訂單時任何所訂產品的價格或供應情況存在印刷錯誤,Apple 公司保留權利取消你已下的任何訂單。
5.2 更改條款。Apple 公司保留權利隨時依法修訂本協議,變更不會影響已經開始的服務。
5.3 取消。接受服務訂單即表示你明確同意 Apple 公司開展服務,且你確認知悉你不得取消服務訂單,也不得在服務完成後行使撤銷合約的權利。
5.4 產品/服務變更。Apple 公司可能會隨時變更網上提供的任何產品或服務,又或變更任何該等產品或服務的適用價格,而不另行通知。網上關於產品和服務的資料可能會過期;對於更新網上關於該等產品和服務的資料,Apple 公司概不作任何承諾。
對於歐洲居民:與 Apple 公司簽訂合約之前,我們將向你提供有關產品或服務主要特徵的正確資料,以及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和運費(包括所有稅項)。
5.5 網上存取。Apple 公司保留權利隨時採取以下行動而不另行通知:(1) 基於任何理由修改、暫停或終止網頁或網站任何部分的運作或存取;(2) 修改或變更網頁或其中任何部分,以及任何適用的政策或條款;以及 (3) 視乎需要中斷網站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運作,以作例行或非例行維護、錯誤修正或其他變更。
5.6 管轄法律。除非下文的「國家或地區差異」表中另有說明,否則本協議將受你訂購服務或產品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管轄。
國家或地區
澳洲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來自澳洲居民的所有服務訂單均受新南威爾斯州法律管轄。
巴西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來自巴西居民的所有服務訂單均受巴西法律管轄,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條文。
加拿大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來自加拿大居民的所有服務訂單均受安大略省法律管轄,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條文。魁北克省的客戶將受該省的消費者保護法管轄。
歐盟/歐洲經濟區/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或地區/英國
對於不符合消費者資格的客戶,此等條款受愛爾蘭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據以詮釋,所有申索必須向愛爾蘭共和國法院提出。
對於不符合消費者資格的客戶,此等條款受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律管轄並據以詮釋,所有申索必須向英格蘭和威爾士法院提出。Hong Kong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來自香港居民的所有服務訂單均受香港法律管轄,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條文。
馬來西亞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來自馬來西亞居民的所有服務訂單均受馬來西亞法律管轄。
紐西蘭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來自紐西蘭居民的所有服務訂單均受紐西蘭法律管轄。
新加坡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來自新加坡居民的所有服務訂單均受新加坡法律管轄,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條文
美國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來自美國居民收到的所有服務訂單均受加州法律管轄,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條文。
5.7 協議沒有變更。Apple 公司員工或代理均無權修改管轄交易的任何條款及細則。
5.8 不可執行的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被法院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庭裁定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協議的其餘條文將不受影響。該等條文應在最低必要範圍內予以限制或排除,並以最能體現本條款意圖的有效條文予以取代,使本條款繼續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5.9 豁免。若 Apple 公司未能堅持或強制要求嚴格執行本協議,不應被視為 Apple 公司放棄任何條文或執行此等政策的任何權利。另外,Apple 公司與你或任何其他方之間的任何行為,不應被視作修改此等條款的任何條文。
5.10 無第三方受益人。本條款不應被詮釋或理解為向任何第三方賦予任何權利或彌償。
5.11 國際產品/服務。Apple 公司提供存取 Apple 公司國際資料的權限,因此可能包含尚未在你所在國家/地區發佈的 Apple 產品、計劃和服務的引用或交叉引用。該等引用並非暗示 Apple 公司有意在你所在國家/地區發佈該等產品、計劃或服務。
5.12 資料保護。你同意並理解 Apple 公司有必要收集、處理和使用你的資料,以便處理銷售、提供服務並確認符合適用的法律。Apple 公司將維護和使用你的個人資料,讓你能夠行使 Apple 產品服務以及品質和服務相關目的所衍生的權利。若要行使私隱權和選擇權,請瀏覽 Apple 私隱網站 (privacy.apple.com),若你所在地區無法瀏覽私隱網站,則請前往 apple.com/legal/privacy/contact。 如想進一步了解 Apple 公司的私隱保護措施,請瀏覽我們有關私隱的網站:apple.com/hk/legal/privacy。
5.13 分包商。Apple 公司可能會將你的產品服務分包予其他服務提供者。
5.14 條款有抵觸;以英語提供服務。若條款的不同翻譯版本之間有抵觸,概以英文翻譯為準。個別支援服務和相關文件可能僅提供英文版本。
5.15 完整協議;不可抗力。本協議管轄 Apple 公司接受的服務交易。所有其他口頭或書面條款或細則將不適用。Apple 公司概不許可對本協議作任何變更或修訂。對於因超出 Apple 公司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而致無法或延遲履行服務、交付或更換產品,Apple 公司概不負責。
5.16 Apple 公司實體
下表列出本協議適用的 Apple 公司實體,具體取決於你的居住地:
購買國家或地區
保證人
地址
澳洲
Apple Pty. Limited.
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Tel: 133 622
巴西
Apple Computer Brasil Ltda
Rua: Leopoldo Couto Magalhães Júnior, nº 700, 7º andar, São Paulo, SP, Brasil
04542-000
SAC: 0800-761-0880
www.apple.com/br/support加拿大
Apple Canada Inc.
120 Bremner Blvd., suite 1600, Toronto, Ontario, M5J 0A8, Canada
Hong Kong
Apple Asia Limited
中國香港銅鑼灣時代廣場 1 座 2401
日本
Apple Japan, Inc
6-10-1 Roppongi, Minato-ku Tokyo 106-6140, Japan
馬來西亞
Apple Malaysia Sdn Bhd
Level 11 MENARA CIMB, Jalan Stesen Sentral 2 Kuala Lumpur Sentral 50470, Kuala Lumpur, Malaysia
紐西蘭
Apple Sales New Zealand
PO Box 912015, Auckland Mail Centre, Auckland 1142
新加坡
Apple Computer South Asia PTE Ltd
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泰國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
The Offices at CentralWorld Building, 44th Floor, Room No. HH4401-6, and HH4408-9, 999/9 Rama 1 Road
Pathumwan Sub-district, Pathumwan District, Bangkok 10330 Thailand土耳其
Apple Teknoloji ve Satış Limited Şirketi
Büyükdere Caddesi, No:199, Levent 199, Kat: 22 ve 23, 34394 Şişli, Mecidiyeköy, İstanbul
美國
Apple Inc
One Apple Park Way, Cupertino, CA 95014
越南
Apple Vietnam LLC
Unit 901, Deutsches Haus Ho Chi Minh City.No. 33, Le Duan Blv.,Ben Nghe Ward, District 1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其他歐盟/歐洲經濟區/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或地區/英國
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td.
Hollyhill Industrial Estate Hollyhill, Cork, Republic of Ireland
其他國家或地區
Apple Inc.
One Apple Park Way
Cupertino, CA 95014, U.S.A.6. 國家或地區差異
A)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或地區
有關網上爭議解決方案的消費者資訊(根據 (EU) 第 524/2013 號法規):如果你是消費者並於網上與 Apple 公司簽訂本協議,則你可以透過庭外網上爭議解決程序來解決爭議。歐盟委員會設立了一個網上爭議解決平台,網址為 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Apple 公司無需亦無意參與決定網上爭議解決方案。
有關為客戶提供替代爭議解決方案的消費者資訊:Apple 公司無需亦無意參與決定替代爭議解決方案。
B) 美國
i) 詮釋。若與本協議的任何條文不一致,概以本節的條文為準。
ii) 僅限加州消費者的公告
a) 服務經銷商應根據規定(《加州商業和職業法規》第 9844 條)向客戶提供書面的維修估算。未得客戶事先同意,服務經銷商不得對超出估算的已完成工作或供應的零件收取費用。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服務經銷商可以就確定故障性質以準備書面維修估算時所提供的服務,收取合理的費用。詳情請聯絡 Bureau of Electronic and Appliance Repair,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 Sacramento, CA 95814, U.S.。
b) 在加州購買此產品的買家有權在保養期內要求為產品安排服務和維修。保養期將根據產品從買方處送交保養維修的整天天數延長。如果保養期內出現瑕疵,則在瑕疵修復之前保養將不會過期。如果因買方無法控制的情況造成延誤而致未能完成保養維修,或保養維修未能修復瑕疵且買方在維修後 60 天內通知製造商或賣方維修失敗,則保養期也會延長。如果經過合理次數的嘗試後,瑕疵仍無法修復,買方可以退回產品以換貨或退款,無論哪種情況,均需扣除合理的使用費用。時間延長不會影響買方在其他法律下可享的保護或彌償。
c) 銷售稅。除了購買價格之外,Apple 公司還會根據你的送貨地址及發出訂單帳單時生效的銷售稅率,向你收取適用交易的銷售稅。如果寄出訂單的州分銷售稅率在產品寄出前有變,則訂單開立時生效的稅率將適用。Apple 公司發送給你的購買證明將會計算任何適用的銷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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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與產品。